「天蓬真君」又稱「天蓬大元帥」,後世人為《西遊記》所惑,總是把其認同成豬八戒,大錯特錯…… 《道法會元》卷一七一曰:
四聖真君三官大帝图[右上为天蓬元帅] 《道法會元》卷二一七又曰:
《道法會元》卷二一七之《上清大洞真經》卷二:
『天蓬真君神咒』 功用 《道法會元》卷一七一曰:
注1:名思權,亦名思璞,初唐道士,創道教北帝派 『天蓬真君神咒』 持法:
『天蓬真君神咒』 釋真
天蓬三十六將化身主事 一.天蓬大將,姓駱名芮。 即北斗第一貪狼星也。四面八臂,執斧鉞弓箭劍戟印鐸,領兵萬眾。神光赫奕,震驚天地。雖百萬凶魔,威光一照,俱化為塵。
二.九天煞童大將,姓繆名驥。 即北斗第八星,乃是清微天禹餘天大赤天天殺大神。青衣大袖,弁冠,執戟,領兵萬眾。御制風顛,百怪惡鬼。
三.五丁都司大將,姓閼名漢。 即六天神王六丁大神三天侍從,三十六司,各有六萬兵。黃巾紫衣,大神左手托山,右手叉腰,領兵千百萬眾,時遊人間,收擒虎狼五癇之鬼。
四.高刁北翁神將,姓起名淵。 即三洞天中三元神王北都三殺大神。玄布纏頭,皂衣大袖,左執金鐘,右執玉鎚,領兵萬眾,制御五瘟疫厲之鬼。
五.七政八靈大將,姓蓋名闔。 即斗中之真人星,及八史吏七十四萬在帥左右。飛仙衣,芙蓉冠,仗劍,領兵萬眾,衛護世人,見貴人吉。
六.太上皓凶神將,姓闓名守。 即唐葛週三將軍三五都火將軍。領兵三十萬,前後行神布炁,驅逐邪魅,收攝山精陣亡之鬼,入軍戰勝。
七.長顱巨獸大將,姓皮名燧。 即四天門王四海龍王。有四萬天兵將吏。人面鳥觜,頭有一角,虎手執鍾,龍足,領兵萬眾,收攝山精邪魅,制伏蚖蛇毒蟲之鬼。
八.手把帝鍾力士,姓伊名伽。 即五嶽四瀆河海大神。領兵萬眾,能禁壇護法,及令利市和合,佩符人皆敬仰。
九.素梟三神大將,姓樂名欒。 即三天大魔王八景大神。有二千人,素騎各萬人,常在空中聽人間善惡,如堂殿善神。此神領兵搖鍾,夜分引青衣童子,手執花枝,遍匝人間,賞善罰惡,斷除虛耗迍邅之鬼。
十.嚴駕夔龍大神,姓翟名迷。 即天罡大聖九州社令名山大川游邏天神。常侍衛帝君,部領百十凶煞大神,察民間善惡,一切鬼魅生熟妖精,如見形即能斬之。
十一.威劍神王大將,姓盧名殫。 即風伯雨師八風大神五嶽四瀆神王四海龍王。雷公神部八政雷兵八千人迎,雲遊天,請雨存役之。青衣大袖,弁冠,口吐青炁,左執劍,右執牌,領兵制御客亡野死依草附木百怪之鬼。
十二.斬邪滅蹤大將,姓金名亢。 即河魁大神。常衛帝君左右。
十三.紫炁乘天大將,姓曲名佑。 即北斗都神王天魔大神王。領兵千百萬人誅滅除伐一切妖魔惡毒之鬼。
十四.丹霞赫沖大將,姓姚名貫。 即女青詔書玄天大神王,百億萬人,靈寶章詔傳達,考召行用,領兵救民疾疫,驅斬水蟲蛟蜃怪鬽惡鬼。
十五.吞魔食鬼大將,姓支名方。 即二十四司使者殺鬼神王二十四炁鬼王。領兵救民疫厲官司口舌,縛賊禁狼,伏屍狐狸之精一切邪妖,收而斬之。
十六.橫身飲風大將,姓幽名隱。 即二十四大天神。領兵收擒破滅壇廟樹木之精。
十七.蒼舌綠齒大將,姓回名諒。 即日月大將。能明暗象緯之炁,領兵千人,移山塞海,除辟官事口舌凶神。
十八.四目老翁大將,姓陳名汝。 即日月中大神。領兵收擒惡炁腫疫之鬼。
十九.天丁力士大將,姓韓名郵。 即三清三洞天官。吏兵各一十萬人常隨左右,誦呪立至。
二十.威南御凶大將,姓郭名茂。 即上清天中威南大神。領兵收擒惡炁疾疫之鬼。救助世人。
廿一.天騶激戾大將,姓示名他。 即上清大神。領兵收擒邪精神鬼,祛除惡毒,求護世人。
廿二.威北㘅大將,姓任名悅。 即上清天中大將北斗元神。領兵收擒邪妖惡毒之鬼。
廿三.三十萬兵大將,姓合名閤。 即六天行吏大神六丁八吏大神。各八萬五千人。誦經呪,傳法籙,存之以卻不祥,及領兵制伏萬邪凶魔之鬼。
廿四.衛我九重神將,姓解名陶。 即六丁八吏之神。斷滅一切凶鬼,衛助世人,見王侯大吉。
廿五.辟屍千里大將,姓宋名斡。 能斷滅兇惡喪亡伏屍之鬼。
廿六.驅卻不祥大將,姓程名球。 能鎮六神安宅舍。
廿七.敢有小鬼大將,姓邢名玨。 即五帝兵馬。能救人百蟲所傷,收腫毒惡瘡邪炁。
廿八.欲來見狀大將,姓房名和。 即三洞天宮神吏。領兵治人心腹虛脹,鬼炁刺痛。
廿九.钁天大斧大將,姓伽名須。 即五帝兵馬。能斷兇惡之鬼。
三十.斬鬼五形大將,姓過名存。 即北斗虎賁將吏。能斷山精妖怪,拋石撒沙之鬼。
卅一.炎帝烈血大將,姓淮名滑。 即四明功曹大使。南斗殺鬼使者及遊巡三千六百人,隨帥左右聽令,察人善惡。宜行好事,不得穢語。領兵能滅水火蜂蠆惡疾瘡毒之鬼。
卅二.北斗然骨大將,姓震名威。 即北斗使者。領兵斷滅人間呪詛毒藥凶災之鬼。
卅三.四明破骸大將,姓席名回。 即四明功曹使者。能斷惡蟲鼠耗之鬼。
卅四.天猷滅類大將,姓永名遠。 神光赫奕,震動天地,能收虛空飛走百禽鳥獸之精。
卅五.神刀一下大將,姓崔名鼎。 即北斗大聖流金火鈴黑煞之神。領兵百萬,殺滅邪鬼,及斷滅神壇廟宇兇惡妖精之鬼。
卅六.萬鬼自潰大將,姓戴名湛。 即真武大聖化炁。斷除千萬精邪惡鬼,盡化為塵。 附: 隔句倒读即成《斩妖吞孽咒》 天蓬天蓬,童煞玄九。五丁都司,翁北刁高。七政八灵,凶皓上太。长颅巨兽,钟帝把手。素枭三神,龙夔驾严。威剑神王,踪灭邪斩。紫炁乘天,冲赫霞丹。吞魔食鬼,风饮身横。苍舌绿齿,翁老目四。天丁力士,凶御南威。天驺激戾,锋衔北威。三十万兵,重九我卫。辟尸千里,祥不却袪。敢有小鬼,状见来欲。镢天大斧,形五鬼斩。炎帝烈血,骨然斗北。四明破骸,类灭猷天。神刀一下,溃自鬼万。急急如含元太虚天蓬都元帅真君律令敕。 末句向首句倒读,即成《天蓬馘魔咒》 万鬼自溃,神刀一下。天猷灭类,四明破骸。北斗然骨,炎帝烈血。斩鬼五形,镢天大斧。欲来见状,敢有小鬼。袪却不祥,辟尸千里。卫我九重,三十万兵。威北衔锋,天驺激戾。威南御凶,天丁力士。四目老翁,苍舌绿齿。横身饮风,吞魔食鬼。丹霞赫冲,紫炁乘天。斩邪灭踪,威剑神王。严驾夔龙,素枭三神。手把帝钟,长颅巨兽。太上皓凶,七政八灵。高刁北翁,五丁都司。九玄煞童,天蓬天蓬。急急如含一兀太虚天蓬敕。 末句向首句隔句倒读即成《吽煞灭魔咒》 万鬼自溃,下一刀神。天猷灭类,骸破明四。北斗然骨,血烈帝炎。斩鬼五形,斧大天镢。欲来见状,鬼小有敢。袪却不祥,里千尸辟。卫我九重,兵万十三。威北衔锋,戾激驺天。威南御凶,士力丁天。四目老翁,齿绿舌苍。横身饮风,鬼食魔吞。丹霞赫冲,天乘炁紫。斩邪灭踪,王神剑威。严驾夔龙,神三枭素。手把帝钟,兽巨颅长。太上皓凶。灵八政七。高刁北翁,司都丁五。九玄煞童,蓬天蓬天。急急如含元太虚天蓬都元帅真君律令敕。 末字往回读即成《天蓬灭魔咒》 溃自鬼万,下一刀神。类灭猷天,骸破明四。骨然斗北,血烈帝炎。形五鬼斩,斧大天镢。状见来欲,鬼小有敢,祥不却袪,里千尸辟。重九我卫,兵万十三,锋衔北威,戾激驺天。凶御南威,士力丁天。翁老目四,齿绿舌苍。风饮身横,鬼食魔吞。冲赫霞丹,天乘炁紫。踪灭邪斩,王神剑威。龙夔驾严,神三枭素。钟帝把手,兽巨颅长。凶皓上太,灵八政七。翁北刁高,司都丁五。童煞玄九,蓬天蓬天。急急如九天尚父灵魁宗神含元太虚天蓬都元帅真君律令敕。 每句首字回读即成《元帅横天乱地咒》 溃自鬼万,下一刀神,类骸骨血,形斧状鬼。祥却千里,锋戾凶士,访齿风鬼,赫冲天踪。王龙神钟,兽凶灵公,司童天蓬。急急如含元太虚天蓬都元帅真君律令敕。 附:持 『天蓬真君神咒』 靈驗記載 南宋晁公武撰《郡齋讀書誌》卷十六 神仙類 釋書類△《天蓬神咒》一卷 右未祥撰。 大約在唐僖宗皇帝時,成都雙流縣南笆這個地方,有位王道珂,平時以算命卜卦和符術為生計,無論行走坐定,一有空就念誦《天蓬神咒》。每次入雙流縣城賣符卜卦,得錢便去喝酒,喝醉了纔回家。他回家路上要經過一白馬將軍廟。這廟香火很旺,一天到晚有人去上供祈求。廟中垂掛一襲簾幕,簾內往往透出亮光,又聽到吹口哨的聲音;供的酒食,也忽然不見了。有這般妖異,所以人們都爭著相信。無知的人們畏懼得罪神明,過廟門時沒有敢正眼往裡瞧的。道珂每次喝醉回家時,會跑進廟中朗誦《天蓬神咒》,那廟中卻是什麼動靜也沒有。別人見到他這般大膽,無不驚訝。 一天雞剛叫,道珂跟著挑大蒜趕早市的村人一起進城,途經白馬廟,忽然倒地。正在倉皇無計的時候,只見有幾隻野狐狸,眼睛放出火炬般的光,將他咬住拖進廟中。只聽堂上有人責罵他說:「你怎麼敢仗著酒性跑到我廟中,唸咒驚動我的家屬!」道珂心中倒還明白,默默地背誦《天蓬咒》,相持一陣,才甦醒過來。原來當日他跟著挑大蒜的同行,大蒜的穢臭使神兵遠遠離開,不能應咒衛護身體,所以被妖狐擒去。及蒜擔子離去,道珂心中默念神咒,妖狐才無法進—步加害。 道珂想明白其中的道理,回家之後,沐浴清潔,又來到廟內,大聲責罵說:「我是太上老君弟子,不光會念《天蓬咒》,也讀過《道德經》.裡邊說:『天得道所以清明,地得道所以安寧,神得道所以靈驗』你如果是正神,只應扶助大道共同化育萬物,怎麼厭惡我的神咒呢?我知道你不是什麼白馬將軍神,必定是狐狸精佔了祠廟迷惑百姓。我今天決定留在這兒唸咒為民除害。」於是專心致志朗誦神咒,到夜晚仍不止歇。廟堂之上卻是寂無聲響,也沒有光透簾幕。後來只聽見有呻吟聲、掙扎聲。天亮後,喊來鄰近居民查看,只見兩隻老狐狸、五隻小狐狸,都被打破了頭,血流滿地,早已死透了。從此以後妖異也沒了,廟也荒了。《天蓬咒》的威力真是了得。 劉載之誦《天蓬咒》驗 彭城劉載之,儒家子。修辭學外,常事北極,香火不懈。多寓京師,少而神氣怯懦,每驚魘,往往不悟。嘗遇蘇門道士劉大觀,授以《天蓬神咒》,令持誦千遍,載之勤而行焉。絕葷腥,專香火,逆旅之中,亦拳拳修尚,自是無復魘悸矣。寇陷長安,在宣楊裡,為寇所虜。力役勞苦之事,素非其所能,稍或遲舒,必承之以劍,性命憂迫,在乎頃刻,而密誦神咒,以求其祐。是夕,有一人如軍士之飾,謂之曰:勞役之事,吾為子免之,此有徑路,可以脫禍,可相隨而行也。載之疑為寇所試,辭焉。此人引其手,若騰躍於空中,良久覆地。是夕月光如晝,但見山川參差,泉聲流激,已在巨石之上。驚異之際,有村童前引,入洞府中。宮闕深嚴,層城煥麗,金樓玉堂,奇禽珍木,周還數十里。有謁者,平冠褒袖,雲太帝君令於賓宇憩息,俄賜酒饌仙果。二仙官與之宴飲。載之問:太帝君所主何國?某未曾朝拜,忽奉恩敕,深所憂懼。仙官曰:太帝是北斗之中紫微上宮玄卿太帝君也,上理斗極,下統酆都。陰境帝君,乃太帝之所部;天蓬上將,即太帝之元帥也。吾子冥心北元,尊奉神咒,而值此危難,將陷鋒鏑。太帝閱籍,當在驅除之伍,仰軫聖慮,已奏章太上,述勤瘁之心,延壽三紀,使還於故里爾。頃之,得朝謁太帝,叩蜺謝恩於闕下,命二童送之,食頃已達泗州。其友人謝良,奏事行朝,具話其事。載之今猶在江表。是則太帝之昭鑒、天蓬之威神,不遺毫分之善也。 范希越天蓬印祈雨驗 范希越,成都人也。事北帝修奉之術,雕天蓬印以行之,祭醮嚴潔,逾於常法。廣明庚子歲,三月不雨,五月愈望,人心燋然,谷稼將廢。願於萬歲池試行神印,為生靈祈雨,於是詣至真觀致齋。是日庚辰,以戌時投印池中,陰風遽起,雲物周布,亥時大雨達曉,及辰,大雷迅電,驚震數四,至巳少霽,乃得歸府。陞遷橋水,漸及馬腹,羅城四江,平岸流溢,螟蝗之屬,淹漬皆死,自是有年矣。 駕駐成都,上知其道術,召對問以逆寇誅鋤、宮城克復之事,命持印於內殿,奏醮積雨之中,雲霽月朗。是夕,夢神人示以誅寇復城之兆。上大悅,授太常寺奉禮郎,累遷主客員外郎、衛尉少卿,錫以朱紱。黃巢捷至,果符聖夢之旨,特加寵異。自言初居煮膠巷,印篆初成,而蠻寇凌突,居人奔散,藏印於堂屋瓦中,蠻去之後,四鄰焚燼,其所居獨在,疑印之靈也。
杜光庭《道教靈驗錄》所載一則 曹載之,是江蘇泗州人,唐朝廣明、乾符年間在長安城住,小時候身體比弱,膽子也小,經常在夢魘中就難以甦醒,精氣神不足。 有一次遇到蘇門的道士劉大觀,劉道士傳授給他天蓬神咒,讓他最少持誦千遍。 曹載之就非常勤奮的誦持天蓬咒,並且戒掉了葷腥和五辛,時常香火禮敬北帝和天蓬元帥,就是在旅途中也持誦不退。 自此修持以後,載之就沒有了夢魘之事,並且膽氣十足。 隨著匪寇攻陷了長安城,載之在宣陽裡被匪寇所俘虜,被役使做苦力,十分辛苦,載之身體承受不住。 身邊做苦力的人衹要稍微有一點怠慢,就會被殺頭,性命危在旦夕。 載之就密誦神咒,以求保佑。 有一天晚上有一個軍士打扮的人,對載之說:「勞役的事情,我幫你免除,不遠處有個小路可以逃離這裡,你跟著我走就是了。」 載之懷疑這個人是匪寇來試探他的,於是就推卻了。 那個人就拉上載之的手,縱身騰躍到空中,載之不敢睜眼,只感到凜冽的風,過了好久,才著了地。 晚上月白如晝,只見山川錯落有致,泉聲激流響徹山谷,載之站在一個巨大的石頭上。 正在載之驚訝的時候,有個童子上來引路,把載之帶到一個山洞中。 走進山洞,裡面儼然就是一個氣勢恢宏的城郭,金樓玉堂,奇禽珍木,綿延數十里。 有個頭上戴冠帶、長袖子的人給載之行禮,說:「太帝君還在後宮休息。你先來用餐吧。」 桌子上是美酒仙果,芳香撲鼻,兩個仙官陪著載之酒足飯飽。 載之抹了抹嘴就問:「太帝君管轄的是哪個國家?我從來沒有朝拜過,今天忽然得到恩賜,我很是慚愧啊。」 仙官說:「太帝是北斗之中紫薇上宮鄉的太帝君,上理斗極,下統鄷都,陰境帝君乃太帝之所部。天蓬上將是太帝的元帥。因為你冥心北元,尊奉神咒,所以在你危難的時候、將要有刀兵之劫的時候,太帝閱籍,你不該有此劫難,就奏章太上,表述你的一心向道之心,特給你延壽三十六年,送你歸還故里。」 過了一會,載之得以朝拜太帝,在聖殿跪拜叩謝聖恩。 太帝命兩個童子送載之回去,片刻功夫,載之就回到了老家泗州。 附: 马上观音成道日了,发一篇文章,也可以说给痴迷的信众沷盆凉水 观音作别 此原文出自清代文学家袁枚撰写的文言短篇小说集《子不语》。 我的妻妾某供奉了一个檀香木雕刻的观音像,大概4寸多长。我性格比较大大咧咧,也就随她去了。家中有个仆人张妈,对观音像供奉得特别虔诚,每天早上必定去观音像前烧香磕头之后,才来做打扫之类的活计。某天早晨,我早上起来,叫洗脸水叫得很急,而那个张妈居然还在那捣蒜一样磕头呢。我怒了,抓过观音像来扔在地上,抬脚就踩。结果妻妾某当时就哭了,说:“昨晚做梦,梦到观音来给我告别,说『明天我会有小劫难,所以就去其他的地方了』,没想到今天真的被您糟蹋了,这难道就是命吗!”于是就让人把观音像送到准提庵供奉了。我想,佛家素来说万事皆空,怎么可能这么狡猾呢,肯定是某个鬼魅之类的东西附在像上作怪。于是从此就不许家人供奉佛像了。 版权声明1、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,并标明本网站网址( http://www.fengdao.ren)。 2、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,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。 3、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、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,本网站不承担责任。 4、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、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,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 |